大多数情况下,租房交的定金属于订约定金,如果租客不想租了是不能退的。订约定金的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但是,出现下面3种情况时,租房定金有要回的可能性:
1、交付定金的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即18周岁以下的人(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看待)。
2、出租的房屋属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
3、出租的房屋属于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
出现上面这三种情况时,房东就需要返还定金给租客。但是情况较为特殊,大多数情况下都不会出现,租客还是应该考虑清楚才交定金最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