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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证有哪些项目?不同项目费用怎么计算?

作者:乐有家百科 更新时间:2018-03-21 10:51 来源:乐有家

摘要:购房者要清楚的是,房产公证费和过户费不存在包含关系,房产公证费属于公证处收取,过户费属于当地不动产机构收取。

房产公证分哪几种?房产公证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房产租赁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房产侵害协议公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确认房屋产权公证、涉及房屋的保全证据、以及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事务公证等。不同的房产公证项目,有不同的费用计算标准。购房者要清楚的是,房产公证费和过户费不存在包含关系,房产公证费属于公证处收取,过户费属于当地不动产机构收取,并不是所有房产交易都会产生房产公证费。房产公证费怎么计算?房产公证手续多少钱呢?

不同房产公证费用项目的收费标准

一、证明法律行为

1、证明合同、协议

<1>证明经济合同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收取公证费计算公式

 图片1.png

(2)证明其它经济合同收取公证费计算公式:

 图片2.png

<2>证明民事协议 每件 150元 (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取)

2、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 按受益额2%收取最低收取 200元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 每件 75元

2、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 每件 400元

3、证明不可抗拒事件 每件 200元

4、办理证据保全

<1>证人、证言及书证保全 每件100元

<2>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 每件600元

<3>对物的保全

(1)不动产保全 每件700元

(2)其他物证保全 每件300元

<4>侵权行为、事实证据保全 每件500元

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1、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 每件 500元

2、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 每件 400元

3、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每件 75元 (如文书的副本、节本、译本、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及法律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等)

四、提存公证

按标的额0.3%收取 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五、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按债务总额0.3%收取

六、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

1、遗嘱公证 每件 200元

2、保管遗嘱 每件/年 50元 (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收,下同)

3、证明清点遗产 每件 200元

4、证明保管遗产

<1>凭证 每件/年 50元

<2>物品 每件/年 200元

5、确认遗嘱的效力 每件 200元 (同时办理继承公证的免收)

七、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

<1>申请人为公民的 每件 300元

<2>申请人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的 每件 700元

八、保管文书,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等(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代拟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

1、保管文书 每件/年 50元

2、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 每件 50元

3、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 每件 200元 (交通费、邮寄费等杂费按实际支出收取)

4、代拟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

<1>代拟非经济类文书、代修改法律文书 每件 100元

<2>代拟经济类文书 每件 200元

5、解答法律咨询 每小时 50元 (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最高收费200元;书面解答的每件收费50元)

九、依法办理的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1、证明行政性合同、协议 每件 20元 (如计划生育协议、宅基地使用协议等)

2、担任常年公证法律顾问 每年 3000元 (需办理公证的,按公证收费标准另收费用)

3、查阅公证档案 每卷/次 30元

4、翻译费(含打印、校对费)

<1>公证书译英文 每千字符 50元 (不足千字符的按千字符计算,下同)

<2>其他资料中英文翻译 每千字符 80元

<3>稀少语种的翻译 参照英文翻译收费标准 双方协商

5、公证专项调查费

<1>本省范围内 每件 100元

<2>省外或涉外 每件 双方协商

十、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可收取手续费

1、未经审查的 每件 10元

2、已经审查的 每件 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收取50%

十一、公证书

公证书正本按有关规定“一式三份”或“一式二份”提供给申请人,申请人需要增加份数的,公证处可另收取副本费,每份20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自2013年10月1日起,公证收费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注:以上标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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