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购买房产需要开具房产证明,因为不同的房产情况决定了不同的房贷成数及房贷利率。那么如何开具房产证明呢?不动产证明怎么开?
当事人需开具个人或者家庭所有的房产证明的,应按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等规定前往档案管理部门或者登记部门办理。
本人到场办理的,需交验本人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港、澳、台证,外国护照等)原件,提交复印件。
开具夫妻双方相关房产证明的,夫妻双方至少一方需到场,并交验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和结婚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开具子女(18周岁以下)房产证明的,需父母一方到场,并交验父母本人身份证明、子女身份证明(或户口簿)及出生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委托他人查询的,除提交以上相关证件外,受托人必须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委托书,公证委托书中必须注明:受托人有权查询委托人在深圳的全部房产登记信息。
附:深圳各登记科具体地址
1、不动产登记中心 (金湖总部):罗湖区北环大道1022号金湖文化中心大厦2楼北区
2、第二直属登记科:宝安区九区广场大厦(宝民一路)7层
3、宝安登记科:宝安区西乡流塘路288号(宝安日报对面)
4、龙华登记科:宝安区龙华街道龙环二路181号
5、龙岗登记科:龙岗中心城吉祥路城市花园二期1栋
6、龙岗规划国土档案查询点室:龙岗区龙岗镇龙岗路11号庆丰大厦一楼
7、布吉登记科:布吉街道吉政路19号
8、光明登记科:光明新区别墅路13号商会大厦一楼(西侧)
9、坪山登记科:坪山新区坑梓街道办红岭路27号
10、坪山登记科大鹏窗口:大鹏新区葵涌葵政西路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