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时,房屋租赁合同的条款你真的仔细阅读过么?租房合同陷阱有哪些,在签合同时要些注意什么呢? 今天教大家如何识别租房合同常见陷阱及应对。
签房屋租赁合同时,你必须看清这些:
陷阱一:签合同者非权利人
防范一: 看清合同当事人身份
除了要查看出租人的名称(姓名)是否完整及准确、出租人的住所地(住址)是否详尽外,更要注意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权人,如果不是,则可能存在着代理关系或者转租关系。若存在代理关系的,需要有产权人委托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存在转租关系的,则需要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陷阱二:房屋非居住属性
防范二: 看清租赁房屋用途
调查清楚租赁房屋是用来从事生产经营还是生活居住。房屋用途在建设时经规划部门确定,不允许当事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陷阱三:租赁期限无效
防范三: 看清租赁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出的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所以要写清楚租赁的时间,不要写成“永久”、“长期”等字样。
陷阱四:混淆维修责任
防范四:看清维修责任归属
为保证租赁期间房屋一直处于安全和适用的状态,双方应对租赁期间房屋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加以约定。《合同法》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陷阱五:租金支付方式未写明
防范五:看清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有现金、支票、转账等方式。租金的支付期限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合同法》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